市旅罚字[2018]21号_桂林旅游政务网
  • 市旅罚字[2018]21号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19 17:59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市旅罚字[2018]21号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曹敏 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0元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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