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2 16:13 字体+ | 字体-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批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导游证核发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
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
(二)白底彩色照片
(三)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
(四)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的承诺
(五)与经常执业地区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经常执业地区的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确认信息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制证、送达
窗口电话:0773-2854586,5812086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相关资料下载网址:http://zwfw.guilin.gov.cn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注意事项
本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 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桂旅办〔2017〕502号)精神,请将以上材料的清晰扫描件上传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