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备案告知单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30 18:01 字体+ | 字体-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批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备案
项目性质:便民服务
设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
1. 工商部门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旅行社章程(原件)
3.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正反面)
注:
1.市旅发委目前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变更备案,具有经营出境旅游或边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变更备案请报自治区旅发委或国家旅游局。
2.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桂旅办[2017]502号)精神,请将以上申报材料的清晰扫描件上传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通过审核后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旅发委窗口换领新证。
3.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核实许可证变更事项和内容与工商执照变更事项和内容不符的,将不予备案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制证、送达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制证、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12086
投诉电话:0773-2826533、581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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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辅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