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30 17:57 字体+ | 字体-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批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旅行社设立许可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旅行社业务,企业名称符合桂旅【2009】57号文要求,即**旅游公司或**旅行社有限公司)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3. 营业设施列表(原件)
4. 企业章程(原件)
5.不少于3份旅行社与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其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原件)
7.计调人员履历表(原件)
8、质量保证金承诺书(原件)
注:1.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外均需加盖公章
2.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桂旅办[2017]502号)精神,请将以上材料的清晰扫描件上传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
3.在实地核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的将不予许可。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制证、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12086
投诉电话:0773-2826533、5813251
相关资料下载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辅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