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单_桂林旅游政务网
  • 旅行社设立许可告知单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30 17:57  字体+ | 字体-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批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旅行社设立许可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旅行社业务,企业名称符合桂旅【200957号文要求,即**旅游公司或**旅行社有限公司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3. 营业设施列表(原件)

    4. 企业章程(原件)

    5.不少于3份旅行社与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其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原件)

    7.计调人员履历表(原件)

    8、质量保证金承诺书(原件)

     

    注:1.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外均需加盖公章

    2.根据《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桂旅办[2017502号)精神,请将以上材料的清晰扫描件上传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

    3.在实地核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的将不予许可。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制证、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12086

    投诉电话:0773-28265335813251

    相关资料下载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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