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罚字〔2018〕3号、4号_桂林旅游政务网
  • 市旅罚字〔2018〕3号、4号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9 15:15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市旅罚字[2018]3

    以其他形式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桂林阳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罚款2万元,停业整顿1个月,直接负责人罚款3000

    2018/01/29

    市旅罚字[2018]4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桂林金皇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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