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案件通报(12月)_桂林旅游政务网
  • 2017年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案件通报(12月)
    信息来源:桂林旅游网  作者: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2-17 08:46  字体+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市旅罚字
    〔2017〕13号

    桂林市牛牛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经营赴台游业务

    未经许可经营赴台游业务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桂林市牛牛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罚款30000元、停业整顿15天、对主管人员罚款5000元

    2017/12/11

    市旅罚字
    〔2017〕25号

    谭璐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谭璐璐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17/12/11

    市旅罚字
    〔2017〕26号

    导游员李有兰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李有兰

    罚款1000元

    2017/12/13

    市旅罚字
    〔2017〕28号

    导游员王小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王小园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整

    2017/12/13

    市旅罚字
    〔2017〕29号

    导游员朱玉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朱玉庭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整

    2017/12/13

    市旅罚字
    〔2017〕21号

    导游员陈孟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陈孟骊

    罚款1000元

    2017/12/15

    市旅罚字
    〔2017〕27号

    导游员阳巧珍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员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阳巧珍

    罚款1000元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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