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旅游业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旅游发展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统筹协调全市旅游发展与改革;协调全市旅游发展重大问题及跨部门综合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管理体制和旅游经营机制改革方案;负责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专项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协调重点旅游片区、度假区、景区、新产品及新业态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整合、保护和开发利用;协助编制市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审核、备案重大旅游项目;协调指导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旅游发展资金计划;负责编报中央、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计划项目;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研究,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指导县(区)旅游工作。
(三)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组织旅游商品开发和品牌建设;指导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协调指导休闲度假旅游等旅游新业态和旅游购物消费;指导旅游扶贫工作;协调全市旅游航空(含低空旅游)、旅游专列、客运旅游专线和旅游汽车租赁等旅游交通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推广、宣传和展会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区域合作;承担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秘书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五)统筹协调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规划;组织协调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服务、旅游交通便捷服务、旅游惠民便民服务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协调全市市政公共服务旅游功能的配置;协调指导全市智慧旅游、旅游信息化建设,指导旅游电子商务的实施。
(六)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综合执法;负责全市旅游投诉,建立和完善旅游投诉移交转办机制;负责对旅游车船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旅游住宿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住宿业服务规范及标准;负责旅游行政审批相关事项;负责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服务、产品和旅游安全等地方标准;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监督管理,依法审核旅游景区开放条件,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指导监督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行使旅游管理和执法职能;指导旅游行业行风、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拟订旅游应急预案,协调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协调假日旅游工作。
(八)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负责组织旅游培训;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等级考评。
(九)联系全市旅游行业协会、学会和各旅游中介组织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本级和二层单位构成)
(一)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本级)属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产业促进科、综合协调科、国内市场科、境外市场科(国际旅游论坛秘书处办公室)、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旅游安全与景区管理科、人事科。
(二)纳入2018年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预算的单位共4个单位,包括: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本级)、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本级和二层单位)
(一)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工勤编制4人。编内在职46人,其中:行政在职42人,工勤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退休36人,离休5人。
(二)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数28人。编内在职31人,其中3人为军转政策性超编。退休7人。
(三)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29人。编内在职24人。退休10人。
(四)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7人,编内在职7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围绕十九大报告中新时代下旅游业发展的新机遇、新使命、新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对旅游工作的新部署,我们将围绕“奋力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加快迈向优质旅游发展新时代”的主题,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在优质旅游、全域旅游、智慧旅游、旅游扶贫、旅游双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精准营销等方面争取实现新突破。力争全年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增长20%;旅游总消费增长25%。
(一)大力发展优质旅游
走质量兴旅、质量强旅之路,努力推动我市旅游业向优质旅游转变。
(二)实施“桂林优质旅游”品牌战略
一是推进旅游产品国际化和品牌化。二是积极开展旅游精准营销。成立桂林旅游整体形象策划研究中心,推动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改革创新,策划提升桂林旅游形象。继续办好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加强国际营销与推介,整合境外社交媒体FACEBOOK、产品销售平台和线下境外旅游代理商资源,构建“线上营销”“线下收客”立体营销网络,开展高铁购票环节精准推送营销,实现桂林旅游形象与产品的精准营销。三是抓好境外航线培育开发。
(三)大力发展智慧旅游 加快推进“一部手机游桂林”,重点建设“一个中心两个平台”。
(四)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和特色旅游
一是扎实开展旅游“双创”工作。二是继续打造8条大桂林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三是深入实施“旅游+”战略。
(五)深化旅游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动作为,以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特色小镇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发挥旅游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与Airbnb爱彼迎的战略合作,指导推进桂林乡村旅游扶贫项目龙胜县龙胜镇金江村民宿与爱彼迎合作试点,探索旅游扶贫新路径,力争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六)大力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
按照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推进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新三年计划每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约100座,共计302座。2018年重点推进包括象鼻山顶零排厕所等一批市区样板厕所,将更注重环保、循环利用等新技术应用。
(七)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
以“一流山水、一流服务”为目标,确定2018年为“桂林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一是突出抓好漓江品牌提升。二是建立桂林“城市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公共服务新品牌。三是以智慧监管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四是加快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八)营造桂林旅游风清气正的优质环境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桂林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共性和个性指标)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4582.24万元,同比增加529.64万元,同比增长13.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82.2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529.64万元,同比增长13.0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经费拨款4576.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9.9%,同比增加531.39万元,同比增长13.14%;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2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1%,同比减少1.75万元,下降25.0%。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事业单位政策性调整收费调查情况的报告》批复意见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新增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增加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预算经费471.44万元,增加桂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经费127.9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项总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582.24万元,同比增加529.64万元,同比增长13.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529.64万元,同比增长13.0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预算173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同比增加326.41万元,增长23.13%;项目支出预算284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1%,同比增加203.23万元,增长7.6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116.65万元, 增长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增加66.25万元,增长73.7%;
(3)农林水利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5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7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1%,同比增加287.49万元,增长7.4%;
(5)住房保障支出118.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54.25万元,增长84.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3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同比增加326.41万元,增长23.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同比增加603.57万元,增长71.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同比增加33.81万元,增长2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8.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同比减少310.97万元,下降74.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84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1%,同比增加203.23万元,增长7.6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同比增加12.13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23.9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3%,同比增加208.62万元,增长8%。
资本性支出预算8.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同比减少17.52万元,下降66.7%。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8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82.24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4582.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529.64万元,同比增长13.07%。其中:市本级经费拨款4576.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99.89%,同比增加531.39万元,同比增长13.14%;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5.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0.11%,同比减少1.75万元,同比下降25%。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116.65万元, 增长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增加66.25万元,增长73.7%;
(3)农林水利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5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7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1%,同比增加287.49万元,增长7.4%;
(5)住房保障支出118.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54.25万元,增长84.4%。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37.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同比增加326.41万元,增长23.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4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同比增加603.57万元,增长71.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同比增加33.81万元,增长2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8.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同比减少310.97万元,下降74.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84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1%,同比增加203.23万元,增长7.6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同比增加12.13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23.9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9.3%,同比增加208.62万元,增长8%。
资本性支出预算8.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同比减少17.52万元,下降6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160万元,同比增加32.43万元,增长25.42%。具体如下:
“三公”经费全口径支出预算111.09万元,同比增加4.25万元,增长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53.1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1.84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0.97%。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定额经费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15万元,同比增加3.75万元,增长156.25%。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合并申报,相应增加3台车辆(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车辆2台,导游管理服务中心车辆1台)的运行维护费6.15万元;另旅发委市本级原保留的1台应急公务用车收回,减少2.4万元,合计增加3.75万元。
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会议费全口径支出预算5.49 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9.65%。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定额经费增加0.53万元。
培训费全口径支出预算15.24万元,同比增加27.65万元,增长181.43%。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定额经费增加27.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160万元,同比增加32.43万元,增长25.42%。具体如下:
“三公”经费111.09万元,同比增加4.25万元,增长3.9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53.1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1.84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0.97%。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定额经费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15万元,同比增加3.75万元,增长156.25%。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相应增加3台车辆(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车辆2台,导游管理服务中心车辆1台)的运行维护费6.15万元;另旅发委市本级原保留的1台应急公务用车收回,减少2.4万元,合计增加3.75万元。
会议费预算6.02 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长9.65%。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定额经费增加0.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预算2.2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4.9万元,具体见下表:
培训费预算42.89万元,同比增加27.65万元,增长181.43%。增长变化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增加27.65万元。包括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定额经费0.5万元,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定额经费0.15万元、导游大赛、技能培训等项目安排培训经费26.9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2.5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40.37万元,具体见下表: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6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3.99万元,增长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新进人员相应增加定额机关运行经费。
另外,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共有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9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1.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单位纳入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预算,增加了两个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75万元。其中:办公费9.65万元,印刷费2.21万元,水费2.05万元,电费8.47万元,邮电费4.34万元,差旅费38.87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2.21万元,培训费2.52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工会经费14.65万元,福利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953.71万元,同比减少8.97万元,下降1%;下降变化主要原因为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削减了宣传促销的广告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3.71万元。
按政府采购目录分为:货物类预算10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1.4%,同比增加90.73万元,增长507.4%。工程类预算无,同比无增减。服务类预算8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88.6%,同比减少25.8万元,下降3%。
按采购组织方式分为:集中采购预算95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61.93万元,增长37.86%。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同比减少270.9万元,下降100 %。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新购置固定资产78.2436万元,本年度报废处置固定资产7.8096万元。因2018年度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纳入旅发委统一合并申报,增加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车辆2台,导游管理服务中心车辆1台及两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2481.56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02.97万元,通用设备1920.264万元,专用设备18.35万元,家具用具39.98万元。无200万元以上设备等资产。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5个,预算总金额为2257.03万元。具体如下:
1.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项目,预算金额 570万元。立项情况:已成功举办7届的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也成为国内“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节庆活动模式的最好例证,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提高了桂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向全世界游客、旅游业界展示桂林旅游的持续发展与进步。实施进度:2018.1.1-2018.12.31。年度目标:围绕和突出旅游特色和文化内涵,通过组织文化旅游体育等民俗性大众性娱乐性活动,向国内外游客宣传推介桂林,促进桂林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内组织特色大众性活动3项;完成新闻报道20篇。
2.桂林形象广告费项目,预算金额 570万元。立项情况:经市财政局审定,列入政府预算,市人大审议通过。旅游的竞争,其实就是城市之间的竞争,城市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的发展的快慢,影响游客能否来到桂林。实施进度:2018.1-3编制2018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计划;2018.7-12组织实施2018年度城市形象宣传计划项目;2018.10-12总结与评估。年度目标:2018年内投放5个以上的广告。在国际知名媒体、新媒体、这叫平台、中央广播电台、北京机场、高铁列车、主要城市节点投放桂林旅游城市形象广告,不断提高桂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桂林。
3.旅游宣传促销经费项目,预算金额 476.42万元。立项情况: 经市财政局审定,列入政府预算,市人大审议通过。加强国内市场营销,吸引更多游客来到桂林,促进桂林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实施进度:2018.1-3 编制2018年度国内市场营销计划;2018.1-12组织实施2018年度国内市场营销计划项目;2018.10-12总结与评估。
年度目标:通过开展国内市场营销,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桂林,促进桂林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在华南、西南、华中、华东、华北、东北、西北等市场参会参展、自主促销,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桂林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桂林。2018年内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参展2次以上;制作旅游宣传片1个;制作旅游宣传册1种以上;组织自主营销1次以上。
4.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342.61万元。立项情况: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旅发委《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实施进度:2018.1-3 编制2018年度境外宣传计划;2018.3-12组织实施2018年度境外宣传计划项目;2018.11-12总结与评估。年度目标:组织参加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发委组织的境外展会并自组团参加境外专业展会;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考察团来桂考察踩线;在境外电视频道、网站、社交媒体开展网络营销,整合境外旅游联盟开展境外推广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2018年提出的入境旅游各项经济增长指标。
5.数据中心工作专项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98万元。立项情况:经市财政局审定,列入政府预算,市人大审议通过根据按《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国家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4A级景区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7]98号)文件要求,实现4A以上景区的视频及客流量监控与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发委实时对接;平台制定了规范的数据采集、存储和交换标准,初步具备一定的旅游数据交换、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旅游应急指挥等功能。实施进度:2018.1-12 实时数据统计分析。年度目标:实现全年抵桂(市区、各县区)旅游总人次、旅游消费数据及旅游经济运行报告。
(二)无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
(三)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共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18.5万元,其中: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预算金额133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会议承办工作;第十二届国际论坛会议预算金额82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会议承办工作;聘请法律顾问预算金额3.5万元,主要购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二、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反映本部门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本部门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九、旅游宣传: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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