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29期
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市旅游局坚持群众路线贯彻《旅游法》见实效
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以来,市旅游局坚持践行群众路线,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综合整治为重点,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旅游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始终把贯彻实施好《旅游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全市形成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良好氛围,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1-7月,全市接待游客2109.51万人次,同比增长8.5%;旅游总收入211.35亿元,同比增长17.99%。
我局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以群众的利益为基本点和出发点,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一是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已决定成立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报经自治区编委同意,现有关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成立了漓江工委、管委,负责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工作。市旅游局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需要“立、改、废”的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相关问题的决定》,成立了桂林市旅游局旅游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处罚及监督机制。市旅游质监部门依托信息化建设和桂林智慧旅游城市的契机,积极探索旅游监管新模式,提出了“旅游品质保障体系建设”,已建成旅游市场监控“天眼”工程、旅游信息舆情预警及分析系统、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系统等。
二是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抓好修编《桂林市旅游总体规划(2008-2010)》。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强对漓江的保护。漓江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漓江旅游资源进入更好的保护利用阶段。按照“多规合一”的原则,组织编制《桂林市重点旅游片区总体规划》。以重点旅游项目为抓手,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促进桂林旅游资源充分有效利用。
三是持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与海航合作,推进桂林旅游网升级改版并上线运营。继续加快“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的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快推进建设完善游客集散中心、旅游景区标识标牌系统、旅游标准化体系等公共服务环境。
四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要是规范旅游社营业部的经营服务行为,与市旅行社协会、休闲购物协会等共同研究和探讨如何规范市场,并监督好旅游合同的签订及履约工作。
五是维护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加强了对旅游企业的引导和支持。引导三大市场主体进行营销方式转型和创新:引导旅行社企业转型发展,发挥贯彻落实《旅游法》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旅游景区、酒店旅馆等企业与旅游门户网站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合作;引导旅行社企业树立关心爱护导游的良性发展理念。
六是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据统计,从去年10月至今年8月,市旅游质监所(支队)共受理来话、来访、来信等旅游咨询及投诉653件;处理旅游投诉97件,其中立案处理投诉54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743,539元。
七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强迫消费、违规“一日游”等问题的进行了重点治理。我局与公安、物价、工商、交通、海事、文化、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从去年10月至今年8月,我局立案查处旅游行政违法案件19件,罚没款总额332,000元,处罚旅行社11家,处罚旅行社主管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名,处罚导游6名,处罚社会人员(无证导游)1名。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较好地规范了市场秩序,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我局结合国家旅游局开展的“三做二送”活动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开展了常态化的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监督工作,专门组织人员分批深入旅游企业走访调研,认真听取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对《旅游法》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我们将继续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抓手,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并加快设立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针对在《旅游法》贯彻执行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旅游执法力度,通过发挥协调职能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见实效。
我局召开《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心组学习会
9月16日,市旅游局召开《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心组学习会(国发〔2014〕31号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学习会上,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了《若干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并围绕发展形势和工作实践为推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若干意见》5个章节,20条内容,强调了旅游业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出“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其中首次正式出现了“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的新提法,更是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业江在学习会上指出,《若干意见》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旅游法》等文件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强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发展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在当前国内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国旅游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林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出台《若干意见》的紧迫性和针对性,逐条逐句深研细读《若干意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若干意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深学细悟,切实增强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强劲动力,全力确保《若干意见》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要加强培训学习,切实将《若干意见》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全市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宾馆饭店服务人员、旅行社经营人员、A级旅游景区管服人员等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若干意见》学习宣传范围,在全行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若干意见》的热潮,不断将《若干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林业江局长强调,全市旅游行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若干意见》,牢固树立科学旅游观,加快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加速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化旅游改革,积极扩大旅游开放,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奋力开创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式科学发展新局面。
报:桂林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送:桂林市旅游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发: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旅游局
编辑部电话:0773-2825063 邮箱:zixun@guil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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