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决议。
“桂林山水”成为中国对外交流的亮丽“旅游名片”,桂林旅游业也被称为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缩影和“风向标”。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把旅游业提到了“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要位置,为桂林旅游“二次创业”指明了方向。2009年12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决策意见,桂林成为全国首个获批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城市,赢得了旅游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的重大政策。2010年,国家发改委确定桂林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
为此,桂林市将创新旅游体制,着力构建权责对等、协调统一、高效运转的旅游长效管理机制和开放、有序、竞争、公平的旅游经营机制,推进旅游、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旅游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促进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
在制度和政策保障方面,桂林将统筹推进旅游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在财税、投融资、土地、调整行政区划、开放等五大类政策上全力争取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最大支持。尤其要深入实施科学保护漓江生态、城市化、环保设施、富民工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五大工程”,构建科学保护漓江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环境支持,增强旅游核心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桂林市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累计接待游客8600多万人次,年均增长13.3%,实现旅游总收入近550亿元,年均增长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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