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_桂林旅游政务网
  • 中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信息来源:桂林旅游网  作者:市旅游发展委  发布时间:2019-03-13 15:06  字体+ | 字体-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724日至10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181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我委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实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并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罗建章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委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党组成员对照问题,主动认领,敢于担当。  

      (二)迅速行动,压实责任。市委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委党组及时将巡察反馈问题印发至各领导、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强化责任传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任带头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各责任科室、直属单位根据要求及时认领整改任务,承担整改责任。  

      (三)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在各领导、科室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的基础上,制订并印发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整改措施、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细化分解,按照“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五要素,详细列出整改清单,对涉及多个科室的项目,按照“主办科室主动牵头、协办科室密切配合”的原则细化整改方案,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以上率下,跟踪问效。委党组书记多次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直属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对有关整改事项进行督导,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桂林旅游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合力推进、标本兼治,有效推进整改。 

      二、聚焦问题,立行立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不力,主动性欠缺。 

      整改情况: 

      1.20187月份以来,我委罗建章主任、分管的张志红副主任等有关委领导,带领我委相关工作人员,数次跟随市领导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协助起草修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世界一流为发展目标打造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实施意见》(以正式发文为准,以下简称《意见》)。目前,《意见》已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该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201912日,分管市领导韦凤云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全市旅游旅游工作务虚会,并召集各县区分管负责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谋划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出了调整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理顺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全域旅游工作职责,出台全域旅游“1+N”系列配套文件等工作思路。目前已经起草完成《桂林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桂林市以全域旅游为抓手促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以及第一批12个行动方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后,已于131日向各县区、各部门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该项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2019111日,我委起草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代拟稿)(征求意见稿)》,在胜地领导小组下设包括督查考核组在内的12个工作组,把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县区和部门专项考核明确列入督查考核组的职责,并向17个县(区、市)及49个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后,已于125日正式行文上报市人民政府。23日,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建议机构改革完成后再发”。 

      下一步工作打算: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继续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不力,机构配置不全。 

      整改情况: 

      1.2019111日,我委起草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代拟稿)(征求意见稿)》,并向17个县(区、市)及49个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后,已于125日正式行文上报市人民政府,23日,市政府丁东弟秘书长批示“建议机构改革完成后再发”。 

      2.因机构改革正在进行,该项工作无法推进。 

      3.因市政府领导批示,需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再推进。 

      下一步工作打算: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再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推进胜地建设工作机制调整完善。 

      存在问题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工作不力,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 

      1.2018920日,根据市领导批示,我委与桂林旅游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研究院建设。201811月,组织桂林理工大学专家团队开展了永福县旅游局官方网站与旅游融合发展课题研究,并形成了《关于支持桂林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1812-20191月,组织桂林旅游学院专家团队赴龙胜、资源等县区开展旅游产业发展潜力情况专题调研,并形成《龙胜旅游产业发展潜力调研分析报告》《资源旅游产业发展潜力调研分析报告》;20191月,组织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专家团队开展胜地建设及全域旅游“1+N”政策文件起草工作,目前已完成《桂林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桂林市以全域旅游为抓手促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送审稿)》,以及第一批12个行动方案。2019121日组织召开了桂林旅游产业研究院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并讨论审议了胜地建设及全域旅游“1+N”政策等一批学术研究成果,今后将以学术研讨的形式每年召开学术年会,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 

      2.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等级评定有关方案,我委已进一步完善《桂林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方案》、《桂林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并在20191月下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开始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 

      3.我委市场科于20191月前往机场、桂林航空公司、部分旅行社进行旅游航空及旅游包机调研,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设立了桂林航空运行保障联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及保障机制,研究国际航线培育方向,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积极利用“冬游广西”活动及系列节庆活动推进航线营销,实现旅游资源置换共享,努力拓展桂林至国内热点旅游城市的航线航班。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实专项资金支付、结算工作,保证全年稳定飞行航线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研究桂林旅游航线开拓计划,完善桂林航线网络结构。市航线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根据目前桂林航空市场发展需要,研究桂林新航线培育计划及航线补贴计划,制定专项资金的预算草案、决算编制。二是把航线开发与营销纳入市旅游营销总体规划中。在境内外参展参会、旅游推广、两会一节,境内外新媒体宣传中,加强航线宣传,扩大合作城市范围,重视桂林航空产品研发营销工作,争取多开国际航线。同时,强化机场优质服务。三是2019年拟与桂林航、山东航等公司通过定额补贴及增量补贴等形式争取各航空公司开辟桂林机场航线航班。四是航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草拟国际航线培育请示呈报市政府,并协调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力争增加国际航线扶持经费,争取新开一至两条国际航线。积极做好航线培育绩效考评及总结评估工作,顺应形势适时调整,确保机场运营活力,促进桂林旅游发展。 

      存在问题4.服务全域旅游工作不到位。对自治区20177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一直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20187月被自治区大督查组检查要求进行整改,因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够,制定的实施方案未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 

      整改情况:     

      116日的党组会要求将《大桂林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融入到桂林市全域旅游实施意见1+N+X中去,116日上午委领导听取专家团队对全域旅游1+N+X30个行动方案汇报,并作出重要修改,我委并于121日组织各行业专家对30个行动方案进行专家会审修改,目前已发至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之后会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存在问题5.服务全域旅游工作不到位。在推进8条大桂林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中,未能按市委要求协调落实专项资金;未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好精品线路的规划工作。   

      整改情况: 

      1.我委积极与财政局协调,请求市财政对八条精品线路的重要节点项目进行以奖代补,要求各县区加大对八条精品线路的财政扶持和奖补力度,并纳入绩效考核。 

      2.2019116日的党组会要求将《大桂林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融入到桂林市全域旅游实施意见“1+N”方案中去,同时将《大桂林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规划融入全域旅游规划当中。 

      下一步工作打算:完善桂林市全域旅游“1+N”方案和规划,征求财政对补助资金方案的意见。 

      存在问题6.服务全域旅游工作不到位。市区旅游穿梭巴士运营时断时续;龙胜县还未建成旅游集散中心;目前市区没有1个交通便利、功能完备的大型旅游集散中心。 

      整改情况: 

      20181224日、201914日和110日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会布置整改事宜,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及整改要求,研究下一步的整改工作。2019117日牵头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区及相关企业召开桂林旅游直通车工作协调会,对桂林旅游直通车的规划、运营等提出意见及建议;121日在桂林旅游产业研究院2019年第一次专题工作会议上对《桂林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旅游公交接驳系统规划方案(讨论稿)》进行了研究和深入讨论。117日陈连生副主任带队,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赴龙胜县实地调研,督促龙胜县推进项目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旅游穿梭巴士建设方面: 1.计划于20193月前完成《桂林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旅游公交接驳系统规划方案》的总体规划。2.争取在20196月底前完成对旅股的“一城游”、交投的阳朔旅游专线和骏达的“周边游”旅游专线的全面整合。3.打造“桂林旅游直通车”,计划于20196月底开通包括漓江游览码头的漓江东岸旅游线,12月底前开通市内旅游专线;争取2020年底前完成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以及“城市旅游服务中心”的无缝接驳。 

      (二)龙胜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方面: 20193月前完成龙胜南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总体设计、用地审批和建设方案的制定、审批等工作;4月动工,11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市区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方面:计划在市区东、西、南、北方向建设四个新的旅游集散中心;20191月底前将《关于在老城区利用新能源旅游大巴做好游客接驳服务的工作方案》征求各部委办局意见后报市政府;年内推动磨盘山码头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存在问题7.旅游市场缺乏有效监管。整治行动缓慢,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了“网格化”监管责任制。 

      2.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以秦春成市长为组长的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建立了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桂林市旅游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综合监管相关工作机制及制度,真正形成了综合监管合力。 

      3.先后组织多批次旅游企业业务员操作使用电子行程单,已有超过200家旅行社登录《桂林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系统》、使用电子行程单。 

      4.2018827日,成立了“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5.根据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下发了《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问题清单》、《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 

      6. 2017年,我委先后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暑期整顿”和“秋冬会战”;2018年以来,我委联合市公安、工商、物价和商务等部门积极开展旅游消费购物市场专项整治、旅行社清理整治、“利剑行动-1”、“一日游”、 “百日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旅游市场整治行动,使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有了很大好转。 

      7. 继续开展旅游购物消费市场复核工作,目前已对55家旅游购物消费企业开展复核,其中复核通过旅游购物企业48家,全部列入了桂林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名录。 

      8.继续开展旅行社清理工作,2018116日通过“桂林晚报”公告102家不符合旅行社设立条件的旅行社,目前,已报请自治区文旅厅授权我委撤销相关旅行社经营许可。 

      9.20189月上旬-201812月中旬,我委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0.20175月央视曝光的《旅游购物乱象调查—阳朔一日游》不合理低价游乱象处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20175月初,央视曝光我市旅游市场存在乱象后,我委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专人对涉事企业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我委多次组织召开会议,深入分析、加速案件的办理。同时,以市旅游市场整治办名义发文给公安、工商、七星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要求从严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经过努力,该事件的查处工作已于2017531日前完成,并将结果上报了自治旅游发展委。 

      存在问题8.旅游市场缺乏有效监管。行政执法主动作为不够,发现问题能力弱。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了“网格化”监管责任制。 

      2.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以秦春成市长为组长的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建立了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桂林市旅游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综合监管相关工作机制及制度,真正形成了综合监管合力。 

      3.先后组织多批次旅游企业业务员操作使用电子行程单,已有超过200家旅行社登录《桂林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系统》、使用电子行程单。 

      4. 继续开展旅游购物消费市场复核工作,已对55家旅游购物消费企业开展复核,其中复核通过旅游购物企业48家,全部列入桂林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名录。 

      5.20187月,我委联合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市区宾馆饭店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宾馆饭店向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由县(区)人民政府督促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20186月开展了旅游市场“暑期整治”、“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对旅游市场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7.20187月,开展旅行社经营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检查旅行社150多家,重点治理旅行社出租、出借和以其他形式出让旅行社经营许可的行为,打击了旅行社承包挂靠等违规经营行为 

      8.继续开展旅游购物店清理整治工作,对部分旅游购物消费企业进行复核检查,规范了相关企业的经营。 

      9.继续开展旅行社清理整治工作。目前,我委已报请自治区文旅厅授权我委撤销相关旅行社经营许可,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的日常管理。 

      10.继续开展宾馆饭店专项整治工作。20187月,我委联合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市区宾馆饭店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宾馆饭店向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进行了通报,由县(区)人民政府督促整改,进一步净化我市旅游市场秩序。 

      11.继续开展旅游投诉、旅游案件查处工作。2018年,全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个,已结案13件,正在办理未结案10件,罚款219700元,没收违法所得8880元,处罚旅行社10家,其中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家,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6名,处罚导游人员8名,处罚社会其他人员1名。依法从严查办“流浪者救助站案件”“8元钱游桂林 腐乳配白饭”“99元桂林三日游低价团猫腻”等媒体网络曝光的重大涉旅案件,有效维护了我市旅游形象。 

      存在问题9.旅游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游体制深层次的问题仍未解决。 

      整改情况: 

      1)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把关,我市所有注册在旅行社的导游均已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上传。 

      2)已对十余家市内各类型、各规模有代表性旅行社用工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3)由我委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通过,11月下发到全市旅行社及导游。 

      420187月,发布《关于我市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的通知》,组织全市导游培训,讲解APP开启方法。与市导游协会深入导游一线工作场所,检查导游执业持证、开启APP情况。 

      目前整改存在的困难:导游与旅行社未形成较为稳定的雇佣关系是导游职业特殊性造成的,全国普遍存在。这一现状的改善,需要较长的过程。根据我市导游与旅行社雇佣关系的现状,计划在20195月前由我委监管科、导管中心与市导游协会共同调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存在问题10.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对自治区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不够重视,20182月整改方案制定后,未结合单位实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开展查摆问题工作。    

      整改情况:18个旅游扶贫村进行了信息资料收集,编印专题学习文件。发各领导及科室。218日召开了党组会研究。 

      存在问题11.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履行脱贫攻坚产业开发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不够。 

      整改情况: 

      1.已修改完善《桂林市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已调整完善《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战旅游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各党组成员及各科室。 

      3.已制定《2019年旅游扶贫村工作计划》。 

      4.产业科有专人负责我委旅游扶贫工作,《桂林市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存在问题12.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对联系帮扶干部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 

      1.2019128日下午,委党组召开党组会,对市扶贫办通报批评的正处级干部刘春智、正科级干部邓瑞戏2名同志履职不到位进行研究处理,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我委2名扶贫帮扶责任人2017年受到扶贫办通报后,能够认识错误,并立即整改,并在2018年的扶贫工作中,完成任务较好,并且邓瑞戏同志还被党组选派到永福县江月村担任第一书记,会议一致认为,对2名同志进行警示教育。 

      2.制定下发了《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实施办法》,该办法723条,对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帮扶责任人职责进行明确,还明确了奖惩措施,规范了我委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管理和帮扶工作。 

      存在问题1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执行党组议事会议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 

      1.给领导班子成员印发了《中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 

      2.给领导班子成员印发了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3.在会议室制作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4.制定了《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人事政策文件理论学习计划表》,要求委领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拟上党组会的议题准备工作基本流程》进行学习安排,杜绝了召开党组会的随意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纪律,提高党组会的严肃性,增强会前酝酿环节的自觉性。 

      巡察发现问题后,即时整改,现已整改完毕,2018127日下午由罗建章书记主持召开第一次整改会议明确整改内容换成党员记录,20181224日党委会由组织委员黄燕同志负责记录、由机关党专职副书记赵萌整理支部档案。 

      存在问题14.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未能举一反三查摆问题。 

      整改情况: 

      1.20191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提高党组会质量有关事宜,制定下发了《中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实施办法》,共十二条,对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提高质量进行严格规定,明确委党组书记负责制订会议方案,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审阅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 

      2.在党组会上组织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广西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文件。 

      3.制定了《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人事政策文件理论学习计划表》,通过学习,认识到会前准备阶段的重要性,特别是典型案例、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召开民主生活会提高质量打好基础。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15.思想政治建设不深入。未能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进行贯彻落实。 

      整改情况: 

      1.20191月,印发了《习近平在广东时考察强调: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讲话》等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学习资料,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组织学习。 

      2.按照2018年制定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计划,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专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每位党组成员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今后将继续按照计划安排,扎实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工作。 

      存在问题16.思想政治建设不深入。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根据上述反馈存在的问题,我们立行立改,于20184月将原来机关三个支部调整为两个支部,并对时任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配强新的二个支部的支部书记。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存在问题17.思想政治建设不深入。未能严格落实“周五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由于我们工作上的失误,文件下发时没有认真审核,造成时间不一致。今后我们要将吸取教训,认真审核,严格把控,并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今后如再发现此类现象,我委将按“两项法规”从严从重处理。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存在问题18.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足。2016年、2017年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 

      1.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召开2018年度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机关党委书记与机关及二层单位各支部书记签订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成立党建(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机关党建计划,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工作,由委机关党委抓具体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旅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与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结合起来。 

      3.以创建支部党建品牌为载体,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实现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4.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我委于2018831日举办了意识形态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直属单位公共服务管理处于20181019日了开展“周五党日+”学习活动,党组成员、副主任陈连生授课《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等等,提高了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目前工作已整改完成,并将做好经常性的检查与督察。  

      存在问题19.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缺位。 

      整改情况: 

      1.已补充完善《旅游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罚制度》,并上报委办备案。同时,结合我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例会等契机,及时反馈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争取得到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真正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有力打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 

      2.2018年共出动联合执法检查人员1563人次,检查旅行社337家次,检查旅游团队387个,检查导游证254人次,暂扣导游证63个,现场纠正一般违规行为234起,立案17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件,其中处理导游员7名;处理立案投诉335件。同时,走访企业时,强调企业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力度。 

      3.深入宣传全国优秀导游员刘萌刚等旅游行业先进人物感人事迹,拨专款支助刘萌刚等5名导游员建立导游大师工作室,让他们进行传帮带,为桂林旅游培训出更多的优秀导游员。 

      4.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和近500家旅游企业发放创城公益海报和资料,播放公益广告,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社会影响。 

      5.完善了桂林旅游政务网相关栏目,及时将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和党的各项政策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充分利用桂林旅游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 

      存在问题20.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足。忽视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建设。 

      整改情况:已在桂林旅游政务网中已开设“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专栏,并定期上传相关文件和学习资料。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2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 

      1.制定《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人事政策文件理论学习计划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版、2002年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对照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容解读,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2.组织学习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桂林市直属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3.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 

      4.学习廉洁自律“双签字”参考格式,学习《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5.201712月以来没有实行试用期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提交党组讨论任职。 

      存在问题22.民主推荐环节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制定《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人事政策文件理论学习计划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版、2002年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对照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容解读,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2.组织学习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桂林市直属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3.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 

      4.学习廉洁自律“双签字”参考格式,学习《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5.201712月以来没有实行试用期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提交党组讨论任职。 

      存在问题23.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双签字”制度。 

      整改情况:纪检组今后将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存在问题24.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 

      1.制定《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人事政策文件理论学习计划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版、2002年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对照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容解读,学习《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2.组织学习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桂林市直属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3.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 

      4.学习廉洁自律“双签字”参考格式,学习《桂林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5.201712月以来没有实行试用期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提交党组讨论任职。 

      存在问题25.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 

      1.机关党委责成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党支部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支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于20184月在导游管理中心支部换届时严格把关,保证党员人数在法定范围内进行换届。 

      2.委机关党委加强与社区的沟通,继续推动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党支部的工作。 

      3.今后机关党委将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对各支部的业务指导,提高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防类似现象发生。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2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违规虚报差旅费。 

      整改情况: 

      1.以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为导向,通过委党组会、巡察整改动员会、201918日党组民主生活会、110日纪检组约谈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室人员会议等多次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2019111日,我委在2013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动员部署和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次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的相关要求,增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110日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20191月修订)》,要求全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照《实施细则》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对巡察组查出的问题和自查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3.115日印发《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市旅发[2019]4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专项资金内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市旅发[2019]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管理办法(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6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收入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7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支出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8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10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11号)》8项制度。 

      4.委办已督促旅游质监所已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5.20181218日,旅监所重新与桂林市迎宾车辆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万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公司签定了租车合同,明确了我单位租车期间其司机的食宿费用由派车单位负责。同时,要求今后各科室下县检查期间,不得再填报司机的姓名,期间司机所发生的食宿费用由司机自行支付,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2019111日,旅监所召开了党员干部大会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部署和春节前开展廉洁纪律教育活动学习会。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央纪《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以及《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等。还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科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专门强调,要求立行立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力和工作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及时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及相关财务报账制度,并于120日前上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存在问题27.违规报销餐费。 

      整改情况: 

      经核实,2017年山水节期间,办公室工勤人员秦臻负责我委山水节组委会办公室用餐事宜,分1125元、6675元两次转给桂林亚太美食有限公司共计7800元的山水节加班餐费,用餐时间为929-1012日,主要用餐人员为我委山水节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的工作人员和组委会办公室临聘的志愿者,工作地点主要在我委古南门办公场所。 

      监督管理科科长(原国内市场科科长)江名辉负责山水节分项活动“桂林有礼”创意设计大赛事宜,转给亚太美食9600元“桂林有礼”活动加班餐费,用餐时间从2017929日—1015日,主要用餐人员为创意设计大赛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各高校及协会相关布展工作人员。根据《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两会一节”工作方案》,“2017‘桂林有礼’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是2017年第七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单独的一个项目活动,举办地点主要在桂林市花桥美术馆和桂林大剧院。由于桂林亚太美食有限公司提供的外卖菜品较为单一,其财务人员图方便,没有认真审核外卖明细,20171129日开出的“9600元”快餐外卖明细直接在20171128日开出的外卖菜单明细基础上增加外卖菜单,导致出现外卖明细上第一页出现一致现象。而我委报账人员和财务审核人员由于疏忽大意,也没能及时发现此问题。 

      综上,我委没有发现山水节重复报账情况。针对山水节经费开支情况,我委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经费使用管控,减少经费多头开支、多点开支,加强审核审批,避免重复报销和交叉报销情况发生,做到一事一报。 

      存在问题28.违规报销食宿补贴。 

      整改情况: 

      经核实,2016933#凭证,蒋萍、董超赴北海参加桂林选调生培训报销差旅费,培训期间食宿有培训举办方承担,因当时的借用人员李小娟审核错误,培训期间多计发差旅补贴2人×6天×(100+80元)=2160元,目前多核销经费已退款,每人退款1080元。现在正在向市财政局申请将2160元退回国库。当年因我委财务人员紧张,20166月从市导游公司借调其聘用人员李小娟(有会计证)来帮忙会计工作,负责审单,由于其刚接手业务不久,对文件还不熟悉,加上业务量大,故出现了此次审核错误情况。201711月,李小娟在导游公司的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于是离开了导游公司和我委财务室。对此,我委将加强财务人员财政文件学习和业务工作管理,严格审批报销程序,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存在问题29.未按程序审批AAA级景区。 

      整改情况: 

      1.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加强A级旅游景区监督指导的通知》,并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国家A级旅游景区申报流程图,要求各县区旅游局严格按照标准及管理办法,指导、上报、评定国家A级旅游景区。 

      2.制定国家A级旅游景区申报流程图,一目了然,便于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景区了解评定流程,按章、照流程办事。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A级景区评定流程评定国家A级旅游景区。结合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评定工作专家库,后期评定工作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定,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工作作风。 

      存在问题30.执行财务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 

      1. 坚持立行立改,由分管所领导张焰副所长牵头对相关报销凭证进行了反复核查,没有发现我单位20178月、92笔接待费用2.9万元。但发现有1201795#凭证报账国家旅游局来我市进行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暑期整顿”专项督查相关工作费用15355元。                                                   

      2.及时补充完善内控制度,并进一步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及报账流程。                                                    

      3. 18日对财务人员黄忠伟、报账员纪成军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严格报账流程,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标准,为领导把关审核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120日前已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及财务报账流程,并上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5.督促旅游监督管理所针对问题立即清查财务账目,与当事人核对情况,形成详实的整改报告。 

      6.召开专题会议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研究。 

      7.整改报告完善后,已于116日呈报了委党组审定。 

      存在问题31.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审批不严格。 

      整改情况: 

      1.委党组会、巡察整改动员会、201918日党组民主生活会、110日纪检组约谈机关和直属单位办公室人员会议等已多次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2019111日,我委在2013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动员部署和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修订完善《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并印发全委,要求全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照《实施细则》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对巡察组查出的问题和自查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2.公共服务管理处财务认真核查工作餐经费开支情况,没有发现2016年工作餐总共报账1.34万元问题,但翻阅2015-2017年的所有凭证,查出三年来共填报不规范工作餐42单共计14318元,其中2015175876元,2016196334元,201762108元。通过询问经手人或证明人,查清以上工作餐情况,找出依据或写出说明,并让参与人签名认可。通过清理,每笔工作餐不存在违反规定,需要清退费用问题。其中参与人签字认可的41单,共计金额14178元;无法说明情况的1单(201597号凭证),涉及金额140元,询问经手人张玉萍(退休2年),她已忘具体事由,但肯定是加班后工作餐,而证明人刘峰也已辞职,无法联系。 

      3.20181221日公共服务管理处主要领导对财务管理审批不严格进行提醒谈话,同时财务加强业务学习和经费管理工作;20181224日召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领导班子会议,201914日召开进一步对巡察整改问题说明细察领导班子会,2019110日委陈连生副主任召开管理处领导班子会布置市委巡察组问题反馈整改事宜。2019123日召开管理处民主生活会,向干部职工通报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19111日召开科室负责人,123日召开管理处民主生活会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在去年制定的管理处内控制度基础上,按照市财政部门和委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特别是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公务交通费用的暂行规定等,经2019116日管理处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后,于122日正式印发执行,内控制度已经在委办备案。目前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存在问题32.执行采购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 

      1.已对接当时任务承办单位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调查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委党组汇报,并于2019114日向纪检组书面说明了当时的情况。桂林旅游商品设计国际征集大赛是2015年第九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暨第五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的活动之一,此次活动需向国内外征集作品,尤其是希望更多的国外选手参与,以提高桂林的国际知名度。经研究,中国日报海外版是境外人士知晓中国的主流媒体,具有中国官方英文媒体的唯一性,因此,我们选择了在中国日报海外版刊登全英文的桂林旅游商品设计国际征集大赛征集启事,洽谈价格是10万元,由于当时大赛是916日开始,急于迅速在海外发布消息,只考虑到中国日报海外版官方唯一性,919日中国日报海外版发布了英文的桂林旅游商品设计国际征集大赛征集启事,而未经过政府采购。 

      2.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已针对问题写出书面说明。 

      3.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我委的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凡党组会没有讨论项目的一律不予报账。 

      存在问题33.超合同范围支付项目经费。   

      整改情况: 

      1.已对接和顺国旅认真查找原因,.签订合同时,合同中有注明“综合会务费”,可用于第七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的工作人员的用餐安排,且我公司结算的总金额低于中标价,未超中标价结算。工作餐费用使用明细请查看补充说明。 

      2.已责和顺国旅查找原因,并已责其作出书面说明。 

      3.组织科室人员并要求和顺国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规定防止今后类似情况发生; 

      4.已修改完善《山水节专项工作经费开支管理规定》,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 

      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此项问题,我委产业促进科进行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并通知中标单位桂林和顺国际旅行社认真查摆问题。现说明如下: 

      我委与和顺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中有注明“综合会务费”,可用于第七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的工作人员的用餐安排,山水节筹备与举办期间正值国庆长假,我委牵头组织负责山水节嘉宾接待、考察工作的和顺公司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各相关市政保障部门,对酒店、景区、餐厅、行车路线等多次进行模拟与检查,以及山水旅游节正式开幕与接待,在此期间由中标单位负责山水节嘉宾接待各方面工作人员用餐等综合会务工作事宜。 

      和顺公司“工作人员用餐”总实际结算金额为:57737元。因该公司是中标企业单位,在此底价基础上上浮2.3万元为该公司利润,实际报账金额为8万元。和顺公司结算的总金额低于中标价,未超中标价结算。工作人员用餐安排地点有好吃堡餐厅、瑶妃油茶、漓江村酒家、有茶说餐厅、桂晟餐厅、机场盒饭,每个就餐点均安排有和顺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清点人数,原则上有“两会一节工作证、媒体证、志愿者证都可以在指定餐厅用餐。 

      (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方面 

      存在问题34.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 

      整改情况: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征求意见、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制订2019年第一季度《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领导班子廉政谈话计划表》,目前此项已完成,正在实施之中。 

      存在问题35.强化警示教育不够。近年来未能运用单位的典型事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 

      1.201918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通报了“20171名班子成员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2017年被市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在委领导班子内部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下发了2019年个人报告事项填报的通知,并详细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并由主要领导对填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 

      2.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密切配合人事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及时整改。   

      存在问题36.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风廉政岗位风险防控排查方案》已于2018716日印发,排查工作已实施;《桂林市党旅游发展委员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考核办法》已征求意见、委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实施。 

      存在问题3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未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未召开专题汇报会。 

      整改情况: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考核办法》已征求意见、委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实施。 

      存在问题38.监督责任履行不力。执纪监督不够深入,还停留在表面。 

      整改情况: 

      1.加大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并长期坚持。20191月,对黄忠伟进行诫勉谈话。 

      2.加快对案件线索处理的速度,对巡察组转办的13条问题线索,已办结12条。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9.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 

      1.115日印发《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市旅发[2019]4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专项资金内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市旅发[2019]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管理办法(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6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收入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7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支出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8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10号)》《关于印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合同管理制度(20191月修订)的通知(市旅发[2019]11号)》8项制度。 

      2.20181218日委办印发《关于加强直属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已下发至旅游质监所、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导管中心,要求各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立即建立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目前各直属单位已印发并报委办备案。 

      3.委财务已将聘请专业人士开展我委内控手册编制工作的经费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并上报市财政待批,委办公室已拟定聘请专业人士开展委内控手册编制工作方案。但市财政局回复称由于机构改革,重点监控须合并单位的预算,此项经费没有得到批复。因此改由我委自行编制,目前内控制度已制定完毕。 

      4.委办公室积极联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了解导游协会在我委古南门原办公场所的大致房租情况,对方均回复具体额度由本单位自行决定。由于《旅游法》的要求和国家导游管理政策的变化变化,原由我委直属的集体企业导游公司负责的社会导游管理服务工作,改由社会组织导游协会承担。为方便导游办事和管理服务工作,我委安排导游协会在原导游公司在我委榕湖北路14号的办公场所办公。考虑到这一客观原因,128日委党组会审议决定,由市导游协会说明清楚情况,从20191月起按照1000/月的标准按月缴纳房租费。我委再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每季度或半年将租金全部上缴至市财政。目前已发通知至导游协会。 

      5.委机关、各直属单位对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加强财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及党纪法规的学习。 

      6.制定完善本单位财务等内控制度,严格差旅费报销手续、固定资产管理及报废流程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纪律和工作责任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坚持立行立改,补充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于2019120日前上报委办公室备案。                             

      8.进一步完善了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工作餐的审批、登记等流程,要求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标准。         

      9.201918日对财务人员黄忠伟、报账员纪成军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及党纪法规的学习,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及报废流程的办理,进一步强化财务纪律和工作责任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    加大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并长期坚持。20191月,对黄忠伟进行诫勉谈话。 

      11.    驻漓管委纪检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责令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 

       三、强化落实,巩固成效  

      在桂林市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桂林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一)深化认识,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二)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注重建强制度、标本兼治,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巡察整改“一阵风”。  

      (三)压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递,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抓铁有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73-2829112 

      邮寄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2104室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人事科;邮政编码:541100  

      电子邮箱:rsk2829112@163.com  

        

        

                                               中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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