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督促组团社做好文明旅游“组团关、行程关”方面的具体举措_桂林旅游政务网
  •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督促组团社做好文明旅游“组团关、行程关”方面的具体举措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6 10:25  字体+ | 字体-

    为推进落实我市文明旅游工作,我委通过加强宣传、日常检查和通报等方式对各组团社的文明旅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各旅行社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把好组团关和行程关,目前,我市组团社在组织旅游方面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推动文明旅游工作:

    一、把好组团关。

    (一)做好组团期间的文明旅游宣传工作

    1.要求各组团社在公司及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行为指南》和《国内旅游文明公约》,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供咨询游客索取。今年以来,各旅行社已发放各类文明旅游宣传资料1万份,提高了游客的文明旅游意识。

    2.各旅行社在每个旅游行程后面附《游客文明出行21条》,并在与游客签订的合同中附带文明宣传资料,做到了文明旅游宣传对游客的全覆盖

    )开好行前说明会

    督促各组团旅行社在团队出发前,对旅游团队进行文明旅游专题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言谈举止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住宿文明、观光文明等内容并明确带队导游(领队)为责任人。

    二、把好行程关

    (一)在旅途行程环节落实领队导游一岗双责。各组团社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落实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督促领队在旅游行程中履行文明督导的职责,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并监督当地地接社和导游不得向游客介绍、推荐违法旅游活动。对不履行文明旅游督导责任的领队导游进行追责。

    (二)要求领队和导游在乘车时向游客宣传讲解目的地风俗习惯、禁忌和相关法律,将文明旅游宣传纳入讲解之中,着力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和维护安全四种意识。

    (三)旅行社对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行团队实行文明督导员制度,推选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督导员,协助领队对教育督导。

    (四)做好行后总结工作。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领队)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对旅游团队中严重不文明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游客,涉事旅行社应及时报告主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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